《庶女弃妃特别忙》是一部富有想象力的古代言情小说,由依米彼岸精心构思。故事中的主角金小鑫乐弦音面临着超越现实的任务和冒险,展现了人类勇气和智慧的极限。这本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丰富的幻想元素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金小鑫穿来的那天,正好是身体的原主被休下堂、被逐出家门的日子,揣着休书,开始新生的金小鑫立下誓言:从现在起做个幸福的人,行医赚钱潇洒异世。从现在起关心自己,还有银子。开一所医馆,自然春暖花开。乐弦音问金小鑫,“你为什么看上我啊?”那时,他跌在尘埃里,比泥土不如。金小鑫直白道:“因为你长得好看啊。”乐弦音脸黑一半,“好看又不能当饭吃。”金小鑫瞪大眼睛无辜地说道:“但是不好看的话,对着会吃不下饭的!”。
最新小说庶女弃妃特别忙金小鑫乐弦音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心理描写也比较到位,让人痛快淋漓,逻辑感也比较强,非常推荐。故事简介:第14章直到天快亮了,寒月笙也没有被我成功送走,那抬担架来的四个黑衣人倒是先走了,顺便带走了宁斐然那颗血色珍珠。我叫老刘和风护院
第14章
直到天快亮了,寒月笙也没有被我成功送走,那抬担架来的四个黑衣人倒是先走了,顺便带走了宁斐然那颗血色珍珠。
我叫老刘和风护院,把乐弦音抬到我后院的手术室里,准备把寒月笙晾在前厅,我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人挺不住来认寒月笙这具假尸体的。
但是,谁叫我算盘打得再好,却总是碰到糊涂帐呢。
我正抬腿准备去后院给乐弦音做手术,却被丑妞一把搂住了我的大腿嚎啕大哭起来,与此同时,我几乎看到了躺在担架里的寒月笙的眼角抽了一下,想来是他也觉得丑妞哭得太惊天地泣鬼神了。
就在我准备一腿踢开丑妞,让她冷静时,寒月笙那个叫小笙的八岁儿子,从外面跑了进来。
也不知**我家这大门是管什么用的,是个人就能进来,跟菜市场似的,进出毫无压力可言。
这孩子进来后一把扑倒在地,搂着我的另外一条大腿抽泣起来。
满天神佛飘过,也难解脱我此时的灵魂。
“**,你的心肠太硬了,我们这么哭着求你,你还不肯同意吗?”丑妞又开始抹鼻涕,“大不了丑妞我不要那两倍工钱了,权当给笙哥做医药费了。”
丑妞这傻孩子,她还是太小,不懂得钱往往比男人实在多了,至少握在手里时,他是你的,不像男人,就算躺在你的枕边,他也未必心里有你。
我仰天长叹,“世间多有痴情女子薄情汉,你却偏偏执迷不悟,但愿那人懂得你心,罢了罢了,我在破回例,等乐弦音的手术做完,我便给他医治。”
我这话看着丑妞说的,却是说给旁边那装死的人听的。有种感情,别错过了才知道珍惜,这世间最难得最珍贵的是有心人。
等我摆脱了丑妞和小笙来到后院手术室时,老刘已经原地转八圈了,风护院也扒门一副想看又不敢看的模样。
“少主夫人,你快去瞧瞧吧,少主他......”
老刘老泪纵横,扰得我已经被丑妞和小笙哭得烦乱的心更烦,我一把推开他,“要哭一边哭去,乐弦音他死不了。”
我就不信宁斐然会给我一具尸体......,这里面的事太多,我浅浅地知道一点,不敢深究了。
我重重地关上门,把风护院那张想探进来的头狠狠地砸在门外,可以预见他的脸上已经一排窗棱花子了,下个五子棋不成问题。
手术室里的灯光明亮,我花了大价钱装的修,万年不灭的长明灯里,点的可是深海鱼油。
我走到手术榻前,乐弦音一把瘦骨安静地躺在上面,我自认心肠冷硬,看到他那一身的伤,仍是忍不住眼里浮上一层白雾来。
“我没事......,没死就好!”何时,他竟醒过来了?陡然睁开的眼眸,浅淡深浓,流动着水一样的东西。全然没有受了一路重刑该有的苦涩沉痛。他想抬起的手,终因无力,挣扎了两下落回原处。微弱的声音,如弦断余音,震得我连忙转身去躲。
“我都看到了!”这该死的**,看到了也不用说出来啊,我不就是眼里有了泪吗?我挨了六个嘴巴都没有哭......
我还是没有转身,走去了药箱处,开始配药给他治伤。
如我所料,宁斐然不会送我一具尸体过来,他当然也不会给乐弦音留下什么可以翻身的机会。
我从手术室里出来时,外面已经大亮,风护院还守在这里,对待自己主子,风护院真是比我养的两条狗还忠诚
老刘见我出来,扑了过来,“夫人,少主怎么样?”
我无力摇头,“人死不了,只是......手脚废了!”伤筯断骨还不足够,竟抹了巨毒在上面,不要人命却会腐烂那里的筯骨,就算接上,也会再次腐烂下去。
“啊,这......这可如何......如何是好!”
老刘一句话没有说完,整个人后仰过去,昏倒在台阶上。
“风护院!”我瞄了一眼若有所思的风护院,淡淡说道:“麻烦你帮我把老刘抗到西侧厢房去,顺便帮他把被子盖好。”
像老刘这样急火攻心晕过去的老人家,着急给他医治,让他清醒,还真就不如让他继续晕着,好好睡一觉呢。
不理风护院,我去了前院,那里还有人等着我呢。
丑妞和小笙一左一右地蹲坐在担架旁打着迷糊,担架上的寒月笙,还是苍白着一张阴天乐的脸孔沉睡着。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不该自己贪图享受,在屋子里的地下装什么地龙,又费银子又给那些死癞着不走的人,提供了可以滋养的温榻。
这我要是没有装地龙取暖,就这深秋天气,那些敢死癞在我家地面的人,就算我不赶他们走,他们也会冻走的罢。
我轻咳两声,打迷糊的两个先后清醒过来,小笙怯愣愣地看了我一眼,暗暗地往他父亲躺着的担架旁又缩了缩。
丑妞却惊喜非常地叫道,“**!”
我不用她再多说,走到担架旁,蹲伏下身来,搭上寒月笙的手腕。
半晌,我收了手,丑妞连忙问我,“**,笙哥怎么样了?”
“你不用担心,以他这气息活七老八十不成问题,没准比**我还长寿呢!”
我实话实说,真要是重病重伤,等一晚上早见阎王去了,可丑妞却是不信的,“那怎么会一直昏睡不醒?”
“有点烧,体虚!”总得给人家一个台阶下啊,人家必竟在我这里躺了一晚上了。
在丑妞置疑的眼神里,我假装有些尴尬地说:“应该是这么多年亏着了!”我不好意思把‘纵欲过度’这四个字说出来,但寒月笙目前给我展示出的病症,却恰恰如此。
这次丑妞无话了,耳根连带着脸颊一起火烧一般,低头扭捏着问我,“那......**,你看......”
“我开副药,你给他熬了吧,喝药前,先喂他点粥,看他这样子,应是有三天水米未进了!”
这人真够自虐的,为了无间道,这么折磨自己,我是做不来。
“嗯嗯,谢谢**!”遂了丑妞的心愿,她便开心得什么似的,我无奈暗叹女大不中留,“我会按排的,不让**操心!”
我并没有再说送寒月笙出‘妙手回春’的话,丑妞自然听出来了,拍着胸脯什么都揽了下来。
“张老板那里,你去打声招呼,别让人家以为,我们妙手回春要抢他们春风满堂的生意。”
招来一个又一个的,用不了几天我这妙手回春,就得满员。
“还有,我这不养闲人,”我指了指小笙,“你让他去喂狗!”
“是!”
我能暂时留下他们父子两个,已经是破天荒了,丑妞不敢多说什么,都答应下来。
安置完寒月笙,我又返回了后院,去了厨房。
我是个天生懒怠的人。在前一世,方便面、快餐横飞的世界里,我是它们忠实的拥戴者,但这不代表着我并不会做饭。
说来可笑,我出生在一个御厨世家,并不是别人都以为的中药世家,我的曾曾祖父是宫里做过满汗全席的。
喜欢学医只是我的个人爱好,从三岁就有的。
我为之努力了一生,拜访了不少名医高手,挖了不少不在世面流传的秘方祖籍,最后却成了一名法医,——不但救不了人,还得天天解剖人。果然是世事无常,天不遂人愿啊。
我喜欢学医,几近痴狂,但这不能阻止我父母逼着我学厨艺。
当年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我不学,难道家里的手艺就要失传吗?独生子女的年代已经不讲究什么传男不传女了。
我被逼着学了十几年的厨艺,我那个晚生我十五年的弟弟突然来到人世,给全家带来了无限惊喜。
我甚至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热泪盈眶地感激我以后再也不用掂大勺了。
来到这一世后,我几乎没有下过厨,连丑妞都不知道,我除了会看病,其实自己做主厨,开家不错的酒楼,还是不成问题的。
乐弦音这次要吃的药,很苦很难吃,平常人吃进去恐怕会立刻吐出来,如上刑一般,就算乐弦音毅志力超出常人,我也不想他受这个罪。
翻出米柜里的细梗米,熬了起来。
这药的药引是百~合,我把药与粥熬在一起,既可以解决难吃之处,又可有暖胃之效。
看着灶上的火,闻着瓷碗里的香气,我忽然忍不住感叹,原来有一天,我也会为某个人洗手做羹汤啊!
粥熬好时,已经接近中午了,我端着碗,去了安置乐弦音的病房。
整洁素雅的屋子里,淡青色的帷幔中,那人安静的躺在同是淡青色的被褥中,脸上细细地缠着纱布。
我把粥碗放到桌旁,轻身坐在榻边延,那人立刻睁开了眼睛。
我真不知这份警惕是怎么训练出来的,是不是除了死掉,他永远都会保持清醒。
“没去休息吗?”
乐弦音声音仍然是很虚弱,勉强睁开的眼睛在看到是我后,又微微地合上了,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苍白的嘴唇像一层薄纸,似乎只要抬指碰上去就能破掉一般。
“我喂你把药粥喝了!”
本来这活以往都是给丑妞做的,不可能我的‘妙手回春’里来个病人,就要我这个镇院之宝的老板去侍候的,但这次不同,一是病人是乐弦音,二是乐弦音的身体状况太差了。
丑妞素来行事粗糙,她曾做过给病人喂粥喂到鼻孔里的事,何况这次寒月笙还在这里,我怕她更没有耐心守在乐弦音身边了。
“嗯!”
他轻声应着,想要动一下,我连忙伸手扶他,“你这样躺着就行,不用动!”
**我都曾用吻撬开过他的嘴,区区喂粥又何足挂齿呢。
我把他安抚下来后,开始一小点一小点地喂他喝粥,经过这么多日的折磨,他的嗓子怕是早就怕了,别说吃东西,喝水都是折磨。
但不吃又是不行的,人是铁饭是钢,他没有体力就无法恢复,就是我行医用药再好,也不顶用。
一小碗粥,足用了半个时辰,他才吃下去。
吃完后,我少喂他半勺水,用干净柔软的帕子擦干他的嘴角。
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对他的照顾,一如他第一次被风护院送来时一样,绝无半分的不好意思,更是连个‘谢’字都没有提过。
给他掩好被子,我收拾起碗勺转身就要出去,人还没有走到门口呢,听到身后传来他的声音,“你......不想问问吗?”
我顿住了脚,想问吗?好奇心人人有之,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的,好奇心害死猫,猫有九条命都会死,何况我......
我嫣然一笑,缓缓转过身去,直视着乐弦音,他也正在看我,目光如清辉一样,没有任何情绪。
“你好好养着,别想太多,我知道你心里有事,但你也说过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勾践还蛰伏十年呢,你也不急于一时,我这里......你可以一直住下去,你与我有恩,不管你做什么事是什么人,我都会好好照料你的。”
我如此说,他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就是说我对他的好,都只因他那次对我的救命之恩,至于其他,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去想。
他的眼眸动了动,唇微微上翘,勾出一个优美的弧度,应是满意了吧。
小说《庶女弃妃特别忙》 第14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