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弃妃特别忙》是一部富有想象力的古代言情小说,由依米彼岸精心构思。故事中的主角金小鑫乐弦音面临着超越现实的任务和冒险,展现了人类勇气和智慧的极限。这本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丰富的幻想元素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金小鑫穿来的那天,正好是身体的原主被休下堂、被逐出家门的日子,揣着休书,开始新生的金小鑫立下誓言:从现在起做个幸福的人,行医赚钱潇洒异世。从现在起关心自己,还有银子。开一所医馆,自然春暖花开。乐弦音问金小鑫,“你为什么看上我啊?”那时,他跌在尘埃里,比泥土不如。金小鑫直白道:“因为你长得好看啊。”乐弦音脸黑一半,“好看又不能当饭吃。”金小鑫瞪大眼睛无辜地说道:“但是不好看的话,对着会吃不下饭的!”。
作者“依米彼岸”带着书名为《庶女弃妃特别忙》的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中,主人公金小鑫乐弦音身边发生的故事让人移不开目光,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绝对不容错过,概述为: 第2章人不怕死,但是最怕不知道怎么活,比如躺在我病榻上的这位!他有顽强的求生意念,不管逆境荆棘,想的却只是活下来,活着.....
第2章
人不怕死,但是最怕不知道怎么活,比如躺在我病榻上的这位!他有顽强的求生意念,不管逆境荆棘,想的却只是活下来,活着......就有那么好吗?一身的伤,痛也快要痛死了,要是我早就咬舌自尽求解脱了。
我站在他身边,冷眼瞄过他血淋淋的身体,以及半遮半掩在他腰以下膝以上、被血浸透的粗布,默默地长叹一声,吩咐站在我身后的丑妞,“你先出去吧!”
想这人一天半宿折腾下来,仍是铁骨铮铮,半分求饶哀叫都未有,也是个人物了,必不喜除了我这个医生之外的第二个人看到他此时的狼狈不堪吧。
丑妞愣了愣,挠挠头发,“**,你弄得动他吗?”
这人一身的伤不是一面两面,而是多面立体,遍及全身的,治伤过程中肯定要有所挪动。搬人不但是技术活,还是体力活,丑妞还是惦记我的。不屈我把她从死人堆里买出来。
我菀尔,“翻不动就拖,**我胳膊没劲,不是还有腿么!”我懂得怎么踹,既能踹翻过去,还能踹不死。
丑妞,“......”
病榻上躺着的人,双肩又轻微地抖动了一下。
从他被抬进来,我就注意到了,他只是伤重而不能动,头脑却一直是醒着的,这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力,——在几乎打没了半边身子,还能神志清楚。
丑妞出去后,我翻出了压箱底子的松香,袅袅燃起,只半柱香不到,满室的馥郁芬芳,冲淡了血腥之气,其然,这香还有一个作用,它带有麻醉成份。
我换上了平时用的工作服,按照上一世的记忆做成的白衣大褂,还有口罩,把长发拢了拢,带了一顶白帽子,不让青丝墨发露出一缕来,用烈酒洗了手后,所用工具也一件件地消毒准备妥当。
不给榻上那人任何思想准备,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铛之势扯下他身上惟一的一块布片子,他微微发出一丝难抑的低吟,透出绵长的窘迫。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兄弟,窘窘就习惯了!
基本我是个没有什么德道水准的人,除了拿起手术刀,我才能忘记我的坏人本质。
他身上的伤着实费了我一翻的功夫,上好的蚕丝线用了一卷,千金难买的药膏用了足有小半桶。后半边身子的处理完,已经一个时辰过去了,我也满身的汗渗透了白衫。
喝了一杯浓茶提了提神后,我小心翼翼地翻起这人的身体。当然不能用踹。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还是讲人道的。
拉起他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上,把他的头倚在我的臂弯里,费了个九牛二虎的劲,才把他翻了过去。
在他的身后找一个伤口略浅些的地方垫了一个厚垫子,使他刚缝合好的伤口不至于直接沾到榻上,减轻些他的痛苦。
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我也累趴在地上了。
娘的,这具身子太不给力,若是换了我前一世,这点活算什么,我可是扛着两袋大米爬过六层楼的人。
趁着松香味还未散,我得抓紧时间帮他把前面的伤处理了,要不等香味尽散了,我还得重新再燃一块。要知道这香比黄金还值钱,可谓是一两金子半钱香,看他这副样子,春风满堂也未必会给他多付多少诊费的。我这单生意注定是赔本了,——果然冲动是魔鬼。
我每思及此,伤心欲绝......
生活像场夜宴,但是十面埋伏。就在我这以这单生意赔大本的时候,转折出现了,做为一只噙兽,我深感压力很大…
我的视线随着我爬起的姿势定格,瞳孔放大,没有镜子也能想像出,它们此时正绽出荧荧的绿光来。
榻上躺着那刚刚被我翻过来的人,头发半垂半掩,却挡不住他的秀色无边。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两道浓黑秀美的眉毛,眉头紧蹙着。长密纤细的睫毛,如扇般覆盖在现出暗黑色阴影的眼底。挺直的鼻梁,淡白色的棱角清晰的唇紧闭着,明显咬着牙。
这是一张用任何字眼来描写,都觉得不过份却又觉得描写不出来他的好看之处的容颜。
洛河之神,若真如曹植笔下描绘的一般,站在这人面前,也会自惭形愧了。
从不相信‘无双’一说的我,第一次觉得这词,还靠谱。
或许,还有一个词更能形容他吧,——倾国倾城。
佳,绝色!
人见人落泪,鬼见鬼瞌睡。天使见了直反胃。老张,你长的违章了......,我这是我一大早晨见到老张后,最想吼的一句话,可惜老张没有一点自觉,扯着一张老脸,往我眼前凑得厉害。
我推了推她的肩,把脸扭开,长长地打了一个呵欠,昨晚折腾一宿,今早才腾出时间补觉,老张催死鬼似的又找上门来。
“金大夫,乐弦音没事吧?”
由于缺觉,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乐弦音是谁,一副懵懂地回望老张,被老张那张老脸一惊一吓,才想起来老张说的乐弦音是我里屋的那位,此时正躺在我的榻上深度睡眠的绝世美男。
“暂时看来是没有什么事,不过你要是把他抬出我的妙手回春,我可就不好下保票了。”
慢声细语地说完,心里暗自揣测起来这乐弦音的身份。若真只是个普通的小仆,就算死在客人的榻上,老张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火急火燎、痛心疾首到像她自己死了亲爹似的。
“金大夫神医妙手,必有办法保住那**的一条贱命,嘻嘻......,一切都拜托金大夫了!”
老张说完,从怀里掏出两个足有五两重的金元宝放在我的桌上,眼神却幽怨十倍地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我淡定应对。
让一只著名铁公鸡拔了毛,这得多大的激励打击?乐弦音,你可不简单。
“老张啊,你我做邻居有多久了?”
我顺手把金元宝塞进怀里,极时阻止住老张吓退阴魂的眼神。
“有两年了吧!”
老张的记忆力不错,两年前,我初到异世,刚睁开眼睛,还没有了解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鬼样子,就接到一封休书以及被逐出家门。
好在这世界,用钱撑起了男女平等的天地,我又有一技之长,倒也没有受什么罪,流浪了几天后,做起了赤脚游医,攒了三个月的钱,就租到了现下的这间店铺,开了妙手回春,一年多的功夫,我也过起了地主小康的生活,比之前世不知潇洒了多少倍。
“希望我们还能持续更多的两年!”邻居做久了,哪怕不喜欢,却也习惯了。
“金大夫开玩笑了,老身还没有想过换地方呢!”老张讪讪的笑着,脸色却比进来时青白。
都是聪明人,不讲透,大家也都懂,毕竟做了两年的邻居,我也没少从她那里骗钱,只尽一句提醒的情份罢了,至于乐弦音......
张无忌他妈说过,越美的女人越危险,越要远离,这句话放在男人身上,同样适用。花痴一刻可以,花痴到痴花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你送来的人还没有醒,现在不能挪动,三天后,你再让风护院来抬人吧,不过,以他身上的伤......没个把月,别说接客,大小便自理都困难。”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蚂蚁不能和大象结婚,乌龟不要和兔子赛跑。
昨晚的怜悯我本就不该有,一时的兴起还好,若要坚持做下这个好人,我怕是比老张还死得快。
想我如花似玉的年纪,才开始的穿越新生,还是不冒这个险了。
做张做势还行,真圣母不是我这种人能做的。
这年头不流行急色和好人。
小说《庶女弃妃特别忙》 第2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