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末世里,别人艰难求生,我养鸡放羊。
因为我的不是人,而是丧尸。
男朋友把我丢到丧尸群里,带着他的初恋跑了。
成了丧尸后,第一要务填饱肚子,第二干掉渣男。
天高任鸟飞,我是丧尸,我怕谁!
1
被男朋友抛下的时候,我是绝望的。
尽管我已经四处躲闪,依旧免不了受到丧尸的攻击。
昏迷前最后一刻,我脑海中默念,等我再遇上那小子,一定要咬死他。
然后,我就醒了。
看着自己苍白的皮肤,和周边无视我的丧尸,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了丧尸,却还保留着人类的意识。
除了肢体不太灵活外,并没有什么其他不舒服的地方。
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末世第九个月,人类已经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安全区。
我和唐宇便是前往安全区的人类。
唐宇是我的男朋友,快谈婚论嫁的那种,只可惜末世先一步来了。
高强度电磁爆让人类尖端科技失去了作用,紧接着是持续几个月的高温干旱,后面又是大雨,直到最后人类之中出现了变异,成了嗜血的怪物,社会秩序彻底崩溃。
我们原来的出租屋已经不能继续待下去,于是决定北上去寻找安全区。
路上遇到的唐宇的初恋,他要带着她一起走,我的反对在他眼里成了女人的嫉妒心。
他指责我见死不救,却忘了我们的食物根本不够。
这次正是因为食物的原因,我们才冒险进入这座城市的。
一进来,我们就被大量的丧尸追赶,然后唐宇开着车带着他初恋跑了。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已经半步跨上了后座,可却被一股力道推了出去,是白楚做的。
一想到这些,我便恨得牙痒痒!
渣男贱女,最后别让我碰上他们。
现在最重要的显然是我需要补充能量。
小巷里突然传来人类的尖叫声,不少丧尸都蜂拥过去,空气中很快就弥漫开一阵血腥味。
我能清楚地感受到这个身体对血肉的渴望,但理智却让我止住了脚步。
呜呜呜,不就是肉嘛!
我自己去找。
我轻车熟路地钻进了附近的养鸡场,因为停电的缘故,养鸡场臭气熏天,旁边还有不少的死鸡。
虽然丧尸对这个味道并不厌恶,但我这个拥有着人类思想的丧尸,还是刻意避开了那些腐败的鸡。
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鸡圈,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几个鸡圈的鸡还活着,虽然已经饿得消瘦,但是是活的!
饿了这么久,我终于吃上肉了。
丧尸的口味和人类的口味显然不一样,生鸡肉比熟鸡肉的味道要好很多。
得到了食物,我整个尸体都仿佛活了过来,看着鸡圈里还剩下的几十只鸡,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伟人曾经说过,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即便我现在是个尸,也应该懂得为未来打算。
我把整个养鸡场都收拾了一遍,找到了发电装置,重新接通了这片区域的电源。
那些鸡也被我移到了新的鸡圈。
靠着这里留下的那些粮食,喂养这些鸡。
作为畜牧学将近满分的学生,这些我做的得心应手。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收获了一筐又一筐的鸡蛋,然后孵出了一堆的小鸡。
看着这些叽叽叫的小鸡,我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基本的生存要求暂且解决,我开始研究如何丰富我的食谱。
当人做不了的事,作为丧尸显然很容易。
我独自一人在这座城市徘徊,企图寻找到其他可以吃的肉。
尸群突然一阵骚动,紧接着如雨般的枪声传来,吓得我赶紧躲了起来。
巨大的装甲车从中间的道上横穿而过,所有靠近的丧尸全部被击毙。
是人类的军队。
如果我还是个人类的话,看到军队或许我会十分高兴,可现在我只能尽量躲着他们。
他们找到了我的养鸡场,看到鸡圈里还活着的鸡时,他们瞬间警惕起来。
逼仄的小阁楼里,我安静地躲在里面。
「少校,这里可能还有幸存者。」
人群中有人喊了出来。
那个被称为少校的人走过来,冷峻的目光扫过鸡圈的那些鸡。
「找。」
皮鞋踩在木板上的声音逐渐靠近,如果我还有呼吸的话,现在应该屏住呼吸了。
那人在底下停住,环顾四周后,转身离开。
我稍稍松了口气。
结果下一秒,我旁边的百叶窗就碎裂开来,男人直接闯了进来。
小说《末世种田忙,手撕渣男白月光》 1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