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恪沈应星的书名叫《宿命相逢》,本小说的作者是沈恪创作的短篇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哥哥失踪后的第十年,我在缅北边境见到了他。我是货品,他是对面买我的老大。可他好像不认识我了。...
主角叫沈恪沈应星的书名叫《宿命相逢》,它的作者是沈恪倾心创作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我始终很清晰地记得那一天。眼罩被一把拽下的时候,我下意识闭上眼睛。下一秒就被揪着头发,一脚踹在了小腿上:有人来看货了,还不睁眼!...
我始终很清晰地记得那一天。
眼罩被一把拽下的时候,我下意识闭上眼睛。
下一秒就被揪着头发,一脚踹在了小腿上:有人来看货了,还不睁眼!
睁眼后我失焦了将近半分钟,才看清不远处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难以形容那时候,心底浮现出的,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那人不紧不慢地走过来,用靴子尖勾起我下巴,懒散地打量了三秒。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和我想象中长大后的沈应星,长得一模一样。
他随手扔下一叠染血的钞票,手里的枪管指了指我:就她吧。
绑我过来的瘦子松了绳子,还在我耳边压低嗓音,恶狠狠地警告:
老实点!都到这里了,就别想着跑。
我当然知道。
可还是没忍住,踉踉跄跄地跟在他们身后走了几步,试探地叫了声:……哥?
他没回头,甚至连脚步都没停半秒。
就好像,他完全不认识我一样。
可我还是不死心。
所以跟着他走进院子,眼看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小跑了两步,用更大点的声音,又试探性地叫了一遍:哥!
回答我的是他骤然回身的动作,和抵在我额头上冰冷的枪管。
他表情懒散,语气更是漫不经心:再乱认亲,就送你去地下见阎王。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刻自己有多危险。
在这片秩序混乱的土壤,他能混出头,靠的就是心狠手辣和杀伐果断。
在说出那句话后,大概是我呆愣又伤心的表情取悦了他。
叫什么名字?他忽然问。
……沈穗。
小说《宿命相逢》 第3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