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京剧老六,唱戏杀寇》小说由作者锡罗斯的南宫龙所写,情节波澜起伏,细节描写的惟妙惟肖,小说的主人公是林牧孟小冬,讲述了:“这一封书信来得巧,天助黄忠成功劳——”【叮,恭喜宿主,获得满堂喝彩,奖励:射术精通,圣银箭弩(弩箭*100,可自动回收)。】“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叮,恭喜宿主,被戏迷成为“活诸葛”,奖励:潜行(进入隐身状态并获得50%的移速加成,持续10分钟,冷却1小时,杀死敌人可以重置冷却时间。)】“钢刀一举寒光放,无名小辈刀下亡,跺翻板足踏万字冲霄楼上——”【叮,恭喜宿主,文武通透,获得戏迷认可,奖励:轻功—追风赶月,平常状态一秒25米,爆发状态一秒50米,可持续3分钟。】“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叮,恭喜宿主,霸王角色深入人心,奖励:霸王之力——力能扛鼎。】
十分具有看点的一本爽文《民国:京剧老六,唱戏杀寇》,类属于穿越逆袭题材,主人公是林牧孟小冬,小说原创作者叫做锡罗斯的南宫龙。故事内容丰富多样,充满惊喜与刺激。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之间,人们可能不知道魔都的市长是谁,但是一定熟悉,黄金荣,杜月笙和张啸林的大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之间,人们可能不知道魔都的市长是谁,但是一定熟悉,黄金荣,杜月笙和张啸林的大名。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三个人已经成为那个时代魔都的象征了!
三人之中,黄金荣的岁数最大,但是,张啸林的辈分最高,而杜月笙的影响力最大。
然而,黄金荣在十年前看戏的时候,得罪了皖系军阀、魔都护军使者**之子路小嘉。
结果路小嘉直接带兵将黄金荣给绑架走,关了七天七夜,如果不是杜月笙上下打点,估计黄金荣就回不来了!
从那以后,黄金荣的名声一落千丈,而杜月笙则是名声鹊起。
而张啸林虽然说辈分大,但是他的权势和黄金荣跟杜月笙没法比,甚至,他能够有今天的势头,全是仰仗着其他两人的提携!
这就让张啸林十分的不爽!
当年黄金荣,杜月笙和张啸林三人为了更好的发展,成立了三鑫公司,度过了长达十年的蜜月期。
而现在,黄金荣渐渐隐退,杜月笙一家独大,让一心想要往上爬的张啸林心中暗恨不已!
……
而现在闯进来的这位老头,正是张啸林。
其实说来也巧,魔都的这三位大亨平生还真有一个爱好是一样的,那就是听戏。
不同于黄金荣和杜月笙两人只听名家的,这个张啸林就喜欢听那些刚出道的小角儿。
他觉得只有这些刚出道的小角儿唱的那才叫原汁原味,至于那些名家,一个个都唱的油滑了,没劲!
正好,今天听说了林牧的大名,立刻就带着一群手下前来捧场。
看到园子乱了,戏班老板赶紧跑了出来,一看到张啸林,顿时脑袋上的汗就下来了!
在外面混生活的人,你爹妈的名字和样貌能忘了,但是这三位大亨的样子,可不能忘!
“张爷,您怎么来了,赶紧,楼上雅座伺候着。”
老板一脸谄媚的跑过来,弓着身子,跟怡红院的龟奴一样。
张啸林连眼皮都没有抬,淡淡的说道,
“用不着,我就坐下面听,赶紧的,让那个叫什么……”
“爷,他叫林牧!”
“对,让那个叫林牧的出来唱一段!”
老板一听张啸林的话,知道对方并不是来找茬的,心中顿时放心下来,陪着笑脸说道,
“张爷,林老板正在后面扮戏呢,马上就来,你稍等片刻!”
说完,老板扭头吩咐道,
“伙计,赶紧的,给张爷上茶,上好茶,小吃果盘赶紧送上来,一群没眼力见的混账东西!”
张啸林也没有搭理他,迈步走向了第一排,一群人将第一排的桌子都给占满了,也没人敢说一句废话。
看到张啸林并不像是来砸场子的,其他的戏迷们也都放心了下来,纷纷找了个位置坐下。
那些原先逃出去的戏迷们一个个苦着脸回来,但是已经没有座位了,只能找个角落忍着。
在后台正在扮戏的林牧也是知道了前面发生的事情,其实当张啸林一群人靠近的时候,林牧就发现了他们!
一群拿着刀的红色的普通头像中夹杂着一个红到发黑的秃子头像,本来林牧还以为是哪个光头党的大佬来了呢!
没想到竟然是张啸林!
虽然这三位大亨没有在明面上加入光头党,但是他们曾经帮助光头党镇压红党人士,被光头老大授予了光头革命军总司令部少将参议职衔,算是跟光头党站在了一起。
对于这三位大亨,林牧的感情是完全不同的。
黄金荣虽然可以说是恶贯满盈,手上也沾染了不少红党人士的鲜血,罪不容诛,但是,最起码的做人底线他还是保住了。
在两年后的那场灾难中,黄金荣称病隐居,拒绝为脚盆鸡服务,算是没有丢一个华夏人的脸!
杜月笙同样也有着镇压红党人士的污点,但是在两年之后,他积极的参加抗战,在魔都沦陷后,没有跟脚盆鸡同流合污,而是选择了离开,前往了港省避难。
当然,后来抗日胜利之后,杜月笙回到魔都,重整旗鼓,帮助光头党疯狂的抢夺抗战成果,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可以说,杜月笙是功过参半。
而张啸林就不一样了,这个人是彻头彻尾的大汉奸,大流氓。
张啸林为了上位,什么都做得出来,尤其是在魔都沦陷之后,他看到黄金荣隐退,杜月笙远走,他就认为自己的时代到来了,直接选择投降了脚盆鸡,成为了一名可耻的汉奸走狗。
1940年,光头党在精密的安排下,在张公馆刺杀了张啸林。
……
听说来的人是张啸林,林牧有些抑制不住心中的杀意了!
这种汉奸,让他多活一秒都是罪恶。
当然,刺杀张啸林可跟之前杀那两个脚盆间谍不一样。
作为三大亨之一的张啸林,身边时刻都有数名贴身保镖保护,就算是林牧能够开隐身到张啸林身边杀了他,也很难全身而退。
尤其是张啸林的身边有一位神**,二十米开外,枪枪命中红心,而且还能一枪打下来飞翔中的麻雀。
这样的人,林牧可没有十足的把握!
还是那句话,杀寇很重要,但是保命更重要。
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的性命比自己更重要。
林牧可没有那种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境界。
调整了一下呼吸,林牧继续扮戏,并不搭理外面发生的事情!
而戏园子里,张啸林也发现了杜月笙,两人隔空对视了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
曾经两人的关系十分的莫逆,甚至于张啸林还是杜月笙的救命恩人,杜月笙还让自己的儿子拜张啸林为干爹。
但是,自从两人的蜜月期过去之后,虽然不说视如仇寇,也是互不来往了!
毕竟,在权利面前,亲爹亲儿子都没有道理可讲,更别说是他们了!
很快,乐队的锣鼓家伙都催动了起来,表演开始!
由于林牧的境界突破,整个人的气质又是有了极大的变化,一出场,就将全场的戏迷们都给镇住了!
张啸林也是不由得眼中一亮,好俊的扮相啊!
而楼上的杜月笙和孟小冬也是目瞪口呆,真有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有这么大的变化吗!
“活诸葛啊,真的是活诸葛啊!”
突然,台下一名戏迷激动的喊了出来,紧接着,其他的戏迷也都跟着叫了起来!
小说《民国:京剧老六,唱戏杀寇》 第13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