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都市言情小说《穿书之狗血文中,我才不会带球跑》,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沈初雪傅璟年,也是作者港真真所写的,故事梗概:沈初雪上辈子是个孤儿,死后重生在一篇狗血虐心加虐身的总裁言情小说中。而她,正是这本狗血小说的女主角,还在一次意外后,怀孕了……知道剧情后的沈初雪只想说,呵,剧情是走不了一点点的,想虐她?是不可能的!面对着男主的“支票侮辱”,她当然是选择笑眯眯收下啦~考虑到原书中那些处处针对女主的女配男配,沈初雪决定散打、格斗……报班报班!只是,男主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吗?人设:女主:偏精致利己主义,爱钱但有底线,金钱和面包都想要的贪心之人。记仇,有仇必报!男主:傲娇嘴硬爱而不自知贵公子兼霸道总裁,后面可能会黑化,但是超守男德!超爱老婆!排雷:1:女主超美!微万人迷!一见钟情梗!2:各种洒狗血!
穿书之狗血文中,我才不会带球跑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塑造而闻名,由港真真精心创作。故事中,沈初雪傅璟年经历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冒险,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力量。沈初雪傅璟年通过勇气、智慧和毅力,最终克服了困难并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沈初雪不明白,好端端的,傅璟年干嘛突然摆出这副怨夫的模样。说话还阴阳怪气的!“……”沈初雪撇撇嘴,敷衍的笑笑,“那就辛苦傅总啦,将带领读者探索一个奇幻又真实的世界。
沈初雪不明白,好端端的,傅璟年干嘛突然摆出这副怨夫的模样。
说话还阴阳怪气的!
“……”
沈初雪撇撇嘴,敷衍的笑笑,“那就辛苦傅总啦,我会早点回家的……”
说完,也不管傅璟年愈发冷淡的神色,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脚步一转,快步走向卧房。
傅璟年垂着眼眸,神情不悦,嘴角也绷的紧紧的。
他好不容易将今天空出来,就是为了趁着周六,她没课,可以好好陪陪她和小樱桃。
呵,谁知人家根本不领情!早就佳人有约了!
越想越气,看着电脑屏幕上面的计划书,只觉得愈发难以入眼。
拨通电话,“琳达,转告策划组,如果他们再用这种破东西来伤我的眼睛,就让他们全部收拾东西走人!”
——琳达:“……”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傅总那么生气,似乎与沈**有关呢。
——琳达:“是,傅总。”
主卧内。
沈初雪才不知道某人气的要死,还打电话耍威风呢。
她先重新刷牙洗脸,然后敷上面膜,听着音乐,享受着休假的悠闲时光。
到时间后,便揭下面膜,护完肤后,开始化妆。
她的皮肤白,五官也精致好看,只要涂点防晒霜,简单画个淡妆便可以了。
然后便换上了准备好的汉服……
沈初雪打扮后出来的时候,傅璟年抱着小樱桃坐在沙发,手里拿着个兔子玩偶逗小樱桃玩。
林阿姨则坐在另一边,慈爱的看着父女俩的互动。
林阿姨最先发现沈初雪,笑着夸道,“沈**穿汉服真漂亮,本来人就长得漂亮,穿上汉服就跟古代金尊玉贵的千金大**一样!”
何阿姨闻言也从厨房走了出来,点头附和,“确实,沈**真漂亮,我看比电视上那些演戏的女明星还要漂亮呢!”
沈初雪嫣然一笑,拎着裙摆转了一圈,还煞有其事地行了个福身礼,“小女子多谢二位夸赞!”
林阿姨和何阿姨被沈初雪的古灵精怪逗的笑作一团。
小樱桃懵懂的看着笑闹的大人们,看着打扮不一样的漂亮妈妈,咧着嘴也跟着笑起来。
林阿姨突然开口道,“傅先生觉得呢?”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傅璟年的身上。
傅璟年看着笑容灿烂甜蜜的沈初雪,她身着一件粉色的对襟襦裙,胸口处是精致典雅的荷花绣花。
头发半挽,梳着古代发髻,头上戴着粉色的绢花和珍珠发饰,整个人看起来清新脱俗,楚楚动人。
傅璟年怔怔的望着她,眼底流露出惊艳之色,心里有什么异样的情绪正在迅速发酵……
傅璟年欲盖弥彰的移开视线,故作冷淡不在意的说道,“还行,就那样……”
沈初雪:“……”还行?就那样?呵,你刚刚恨不得黏在我身上的目光,可不是这么这样说的哦!
傅狗!死傲娇!
沈初雪凉凉的斜了他一眼,不搭理他,走过去,抱起小樱桃,“小樱桃,妈妈漂亮吗?长大了和妈妈一起穿漂亮裙子好不好鸭?”
小樱桃幸福的直吐泡泡,“啊……啊……”
沈初雪连忙用口水巾给小樱桃擦擦下巴,被逗的咯咯笑,“小樱桃真可爱!”
“何阿姨,我下午有事出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何阿姨笑着应下,“知道了,沈**。”
林阿姨也说,“沈**你放心出门,我们会照看好小樱桃的,不用担心……”
至于傅璟年,呵,自从他说出扫兴的话后,沈初雪便只当他不存在。
傅璟年:“……”
沈初雪陪着小樱桃玩了一会,便背着小兔子包包,出门了。
傅璟年这狗男人居然也跟了出来。
沈初雪等着电梯,眼神不善,警惕的问道,“你想干嘛?”
傅璟年倚着墙,神色慵懒矜傲,淡淡道,“早点回家,有事打我电话。”
沈初雪点点头,“哦,知道了。”
“叮!”
电梯门开了。
“我走了。”
“嗯,路上小心。”
电梯外,傅璟年看着早已关闭的电梯门,神色微动。
……
汉服社在学校附近的餐厅订了包厢,不需要**,大家各自在约定时间抵达即可。
沈初雪到的时候,包厢里已经坐了不少人,有男有女,全部穿着汉服。
沈初雪大大方方的跟大家打了招呼,找了个空位坐下。
汉服社的社长是个长相英气,日常打扮偏中性的爽快妹子。她今天穿着一身红色的女侠风格的汉服,整个人英姿飒爽,意气风发。
在社长的组织下,一群年纪相仿,兴趣相投的年轻人,很快便熟悉起来,打成一片。
聊着聊着便聊到了去明德的影视城拍宣传片的事情,一个个激动兴奋的不得了。
“我的天!真是让人不敢相信,我们社团居然能去明德影视城拍宣传片!”
“听说里面可大了,一比一复原的,超级壮观!”
“说不定还能遇到大明星!啊啊啊!我好兴奋啊!”
“……”
社长跟人换了座位,坐到沈初雪旁边问道,“初雪,我们这么多人去,会不会不太方便?如果太麻烦就算了,我们再找其他的地方……”
沈初雪摇摇头,“社长你放心,没关系的。既然有这个机会,大家去好好玩玩也不错……”
社长考虑的比较多,问道,“初雪,你是不是有认识的人在明德工作?不会影响到别人工作吧?”
“嗯嗯,社长放心,不会影响他工作的!”没错,傅璟年,她认识,也确实在明德工作。
话说到这份上,沈初雪也不是信口胡言的人,社长总算放下心来,脸上也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上菜以后,大家非要敬沈初雪一杯,说是感谢大佬让他们有机会体验明德影视城。
他们没有点酒,都喝的饮料。
所以,沈初雪也没有拒绝,爽快的喝了。
在场众人多多少少有些颜控,因此对长相漂亮甜美的沈初雪好感度很高。
再加上沈初雪为人活泼开朗,很好相处,大家对于这位传说中的神秘豪门千金,更是好感度爆表!
聚完餐后,时间还早,社长便又订了个KTV包厢。
一群穿着汉服的年轻人便转战第二场。
沈初雪不太会唱歌,窝在沙发上,看着他们唱唱跳跳,倒是也觉得挺有意思的。
有女生拿出手机开始**,也有人过来找沈初雪一起合拍。
沈初雪都笑眯眯的答应了,一起拍了很多照片。
这时,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沈初雪拿出来一看,是傅璟年打来的。
包厢里面有点吵,沈初雪拿着手机走出包厢,“喂,傅总?”
——傅璟年:“小樱桃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小说《穿书之狗血文中,我才不会带球跑》 第14章 试读结束。